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落实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并执行辖区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好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负责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负责辖区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 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司法行政、退役军人、残疾人等行政工作。
(三)组织实施辖区的市容环境、秩序治理、物业管理、应 急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四)负责平安建设工作,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预防、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五)推进社区发展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民依法自治,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六)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 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 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八)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九)全面依法正确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权,落实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属地事项责任清单和赋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利州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属于行政机关单位,经费来源属于全额拨款。
根据上述职责,设置下列7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上传下达和绩效考核(督促检查);负责值班值守、政策调研、党务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深化改革、文电信息、保密机要、印章管理、档案管理、文秘会务、节能减排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辖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巡察监督、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事务、党管武装、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人才服务、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发展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承担教育、科技、人力资源、民政、慈善、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老龄、社会救助、行政审批、残疾人服务、殡葬管理、劳动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拟订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组织协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检查和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负责辖区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禁毒、防邪、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等工作;组织领导、推进实施和综合协调辖区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等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制定和执行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产业发展、项目投资工作,协助开展征地拆迁安置及项目建设等有关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商业体系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提供政策、法律服务;负责辖区统计、普查和专项调查等有关工作;负责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辖区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相关工作;承担农业和农村发展规划实施、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加强辖区综合应急队伍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宣传教育和各类隐患排查整治;负责辖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统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辖区消防安全、防汛抗旱、抗震救灾、地质灾害、燃气安全、住房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和药品安全、动(植)物疫情、道路和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辖区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负责辖区护林和森林防灭火等相关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依法治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授权,承担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统一指挥管理辖区执法力量,组织开展相关行政执法领域的法治宣传、日常巡查、快速处置、案件办理、信访投诉受理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街长制工作;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财政所
负责落实财政保障和财政管理有关政策,承担街道办事处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强农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府债权债务等有关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统筹管理村(社区)各类财政配套资金,指导和管理、监督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工作;承担对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设2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收支统管,全额保障”的预算管理办法。即便民服务中心 (退役军人服务站)、社区治理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设立司法所、派出所、食药工商管理所、环卫所共4个区级部门延伸机构。
河西街道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分别为2665.81、2687.4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1.27、72.92万元,增长1.96%、2.7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65.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8.85万元,占87.3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77万元,占5.92%;其他收入179.18万元,占6.7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8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7.89万元,占63.92%;项目支出969.57万元,占36.08%。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486.6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9.32万元,增长21.4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8.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66%。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7.69万元,增长23.80%。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8.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6.52万元,占22.6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万元,占0.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48万元,占5.95%;卫生健康支出37.22万元,占1.6%;城乡社区支出1107.6万元,占47.56%;农林水支出402.61万元,占17.2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21万元,占0.65%;住房保障支出86.02万元,占3.6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万元,占0.4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328.8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及相关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及相关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12.04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专项业务(项):支出决算为3.68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其他信访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4.92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89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6.04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7.2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42.71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3.79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1.0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97.91万元,完成预算100%。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5.21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6.02万元,完成预算100%。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4.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42.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7.23万元、津贴补贴87.69万元、奖金253万元、绩效工资115.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4.9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8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3万元、住房公积金86.02万元、抚恤金6.04万元、生活补助402.42万元、奖励金4.72万元。
公用经费272.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3.11万元、水费2.53万元、电费10.75万元、邮电费3.61万元、物业管理费0.17万元、差旅费16.54万元、维修(护)费2.49万元、租赁费0.46万元、委托业务费0.1万元、工会经费5.96万元、福利费24.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1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8万元,完成预算68%,较上年度减少0.45万元,下降9.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保养及维修费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3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8万元,完成预算6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45万元,下降9.93%。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保养及维修费支出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24年度未购置新公务用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8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工程、防汛等日常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7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河西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24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53.6万元,增长24.5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河西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河西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无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4年部门履职经费-河西街道人大代表及主席团活动经费等4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办公楼土地及纪委办公楼租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是业务单位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第一书记工作经费、西部志愿者补助、80岁老党员补助。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其他信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信访事务支出,主要用于疑难信访问题化解资金。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职工、群众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退休中人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主要用于40名城市文明劝导员补助、场镇道路维修、依法治区、大调解工作经费等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广煤矿区棚户区改造八一小区建设。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生活垃圾征收工作经费及文明城市创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农房重建贷款清收工作。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2023年下半年耕地整改和恢复。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反映政府预算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恢复重建的补助支出,主要用于杨柳村暴雨洪涝灾害道路恢复。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