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猛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案行政执法处罚 公示单
发布时间:
2025-10-20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信息类型:
应急管理
浏览量:次
被处罚单位
(被处罚人姓名)
|
李猛
|
处罚事项
(案件名称)
|
李猛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广利)应急罚〔2025〕大队-4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5年10月15日
|
处罚事由
|
2025年9月10日,收到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分局东坝派出所移送案件,东坝派出所民警在打击成品油犯罪专项行动中,于2025年9月8日在袁家坝工业园区附近将李猛驾驶一辆川R93260的中型罐式货车查货,发现其有未经许可私自销售0#柴油行为。将相关线索移送广元市利州区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处理。经广元市利州区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调查核实,李猛存在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应当给予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零柒拾壹元,并给予罚款人民币拾万元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广元市利州区应急管理局
|
其 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