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源头防控制度化,筑牢违建治理“第一道防线”。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控增减存常态机制,出台《存量违建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联合公安、住建等部门,按照“督导+整治+监管+使用”四责协同模式,督促协调属地及时制止并拆除居民小区违法建设,有效将问题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立案查处90余起,处罚金550余万元,有效震慑了违法建设行为。
(二)分类处置精准化,实现法理情融合“双向赋能”。坚持法治思维与人文关怀相结合,明确“一个慎重、两个不拆”原则。即对涉及居民小区信访、群访及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案件慎重处置,做好群众工作;对涉及相邻建筑安全、可能损害无过错方合法权益或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依法审慎研判,不盲目实施拆除。坚持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执法理念,彰显治理决心,注重化解矛盾、保障公平,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联动整治常态化,保持新增违建“动态清零”。整合执法力量,落实新增违建“零容忍”,实施机动巡查与“四定”网格化管理相结合的巡查模式,每周开展2次集中整治行动。构建高频次、全覆盖的监管网络,遏制了大面积、大体量违法搭建行为。今年以来,已拆除各类小区违法建设46处,面积达4700余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