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负责城镇建设管理,负责村镇建设的规范和管理;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以及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城乡污水处理和城市供排水工程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供水、排水、节水工作;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负责建筑行业人才培养、教育、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工作。负责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城镇燃气管理;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监管。
二、机构设置
1、局内设办公室(挂行政许可股)、城乡建设管理股(挂建筑管理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挂项目管理股、招投标与定额管理股)等3个行政股室,下设区工程质量安全站、区城乡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挂城乡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区保障性住房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区村建建设发展中心、区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服务中心、区绿化园林事务中心等7个事业单位。
2、无纳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528.1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减少91992.62万元,下降47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政府基金金额高达92175万元,这是笔化债资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52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45.12万元,占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3万元,占7%。
(注:数据来源于公开02表,一般公共预算与基金占比图)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52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1.31万元,占4.9%;项目支出18576.81万元,占95.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528.1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1992.62万元,下降47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年底政府基金化债资金为92175,这笔资金金额较大,所以影响较大。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45.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少1100.62万元,下降6%。主要变动原因是办公经费下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45.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25万元,占0.62%;卫生健康支出1137.88万元,占6.24%;节能环保支出1780万元,占9.76%;城乡社区支出3532.54万元,占 19.36%;农林水支出44.83万元,占 0.24 %;住房保障支出11636.62万元,占63.7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245.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项)89.78万元,完成预算100%;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06项)8.6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14.8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公共卫生(04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9项)1107.82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1项)30.07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211类)污染防治(03款)水体(02项)1780万元。
4.城乡社区(212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支出决算为239.48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城乡社区(212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支出决算为145.42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45.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2.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1.4万元,增长100%。决算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接待预算漏项。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10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厅领导检查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检查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检查燃气等项目建设。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25万元,比2023年度增减少8.62万元,下降10.66%。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保障性住房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3.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指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指本单位职工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项):指本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8.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指本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9.节能环保(211类)自然生态保护(04款)农村环境保护(01项):指农村环境保护支出的资金。
节能环保(211类)其他节能环保(99款)其他节能环保(01项):指其他节能环保方面支出的资金。
10.城乡社区(212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费用。含人员工资、保险、公业务费等。
城乡社区(212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指区住房的城乡建设局开展业务支出的资金 。
城乡社区(212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99项):指区住房的城乡建设局其他费用支出的资金。
城乡社区(212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02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01项):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支出的资金。
城乡社区(212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99项):指城乡公共设施建设维护支出的资金。
城乡社区(212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项):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工作支出的资金。
城乡社区(212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01项):指区住房的城乡建设局其他费用支出的资金。
11.农林水(213类)扶贫(05款)其他扶贫支出(99项):指区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扶贫支出的资金。
12.住房保障(221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1款)棚户区改造(03项):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支出的资金。
住房保障(221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1款)老旧小区改造(08项):指老旧小区改造支出的资金。
住房保障(221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1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1项):指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的资金。
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
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购房补贴(03项):指利州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发放的购房补贴。
其他(229类)其他支出(99款)其他支出(01项):除上述以外其他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局内设办公室(挂行政许可股)、城乡建设管理股(挂建筑管理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挂项目管理股、招投标与定额管理股)等3个行政股室,下设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城乡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挂城乡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保障性住房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村建建设发展中心等6个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广元市利州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主要职责:负责城镇建设管理,承担村镇建设的规范和管理;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以及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规范建筑市场和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维护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负责城乡污水处理和城市供排水工程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供水、排水、节水工作;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负责行业人才培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工作。负责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城镇燃气管理;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监管。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4年末,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在编人员共计55人,事业人员45人,公务员10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是聚力推进城市更新提级。老旧小区改造全年目标任务172个,已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077.6万元,已开工建设170个小区,开工率99%;截至11月底已完工28个。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全年目标任务213部,已争取到位省级财政奖补资金1065万元,项目已全部完工,完工率100%;截至11月底已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并投入使用169部,正在申请检验44部。燃气管道改造82公里,改造户内设施9545户,已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806万元。截至11月底已完成燃气管道改造56公里,完成比例68.29%,完成户内设施改造7740户,完成比例81.09%。
二是持续完善市政基础建设。大力实施市政设施整治行动,精细管理,规范化建设。投资35.88万元,对河西街道和4个乡镇的市政设施进行日常修缮维护,截至11月底共完成36处整治工作。加大污水治理力度,投资5703万元,实施三堆城镇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新建雨污管网31.4公里,改造雨污管网13.4公里,项目于11月进场施工,预计2025年底月竣工;辖区“一厂三站”污水处理生产运行稳定,截至11月底共处理污水275万吨,污水处理达标率达到100%。认真履行河长制成员单位职责,截至11月底已累计处理生态环保问题20余起,开展巡河检查8次,发现问题4项,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抓实抓牢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推广智慧工地建设,压实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指导培育了三江龙门阁D区,大石美丽天樾东区等项目成功创建省住建厅优质结构工程和省标化工地,目前正积极指导四川华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宝轮川港调味品产业园项目申报省标化工地。截至11月底,共受理新建项目报监63件,装饰装修项目52件、既有建筑电梯加装199部,工程受监率100%。全年共开展120余次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共发出“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41份,共发现质量安全隐患288条,其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7条,整改完成295条,整改率100%,向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6起在建项目项目存在的违法违规线索。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的行为。截至11月底,共受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24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32项,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31项。定期集中开展在建消防工程检查,主要对施工建设当中违规使用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易燃装饰装修材料和不按图施工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现场督促整改发现问题36项,下达整改通知书3份,确保了在建消防工程建设施工质量。对老旧小区和国有土地自建房等重点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共发现5处灭火器过期未更换以及3处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目前已成功解决所有消防安全隐患。本年7月,我局按照区政府综合督查组按照文件部署,与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分局共同累计检查单位104家,发现火灾隐患156处,发现重大隐患单位3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79处。
三、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度预算收入19528.12万元、支总计1952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951.31万元,基本支出又分人员经费879.06万元,公用经费72.25;项目支出合计为18576.8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度预算收入19528.12万元、支总计1952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951.31万元,基本支出又分人员经费879.06万元,公用经费72.25万元;项目支出合计为18576.8万元。较2023年相比,收入减少91992.62万元,减少比例为82.49%;支出减少91992.62万元,增长比例为82.4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年底征地和拆迁补偿92175万元,相比2024年该项支出较大。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可分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分单位、分收入支出具体项目逐项对比。
2024年度收入共计19528.1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为19528.12万元。实际决算支出19528.12万元。
(2)差异原因分析。2023年预算数等于实际支出数,无差异存在。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24年度预算收入19528.12万元、支总计1952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951.31万元,基本支出又分人员经费879.06万元,公用经费72.25万元;项目支出合计为18576.8万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为4.5%;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为95.5%。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2023年漏预算“三公”经费,导致2024年三公经费较2023年增长100%。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24年无会议费支出,较2023年持平。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24年无培训费支出,较2023年持平。
(4)其他对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5)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根据报表项目分析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支出要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析具体构成及特点。
2024年度预算收入19528.12万元、支总计1952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951.31万元,基本支出又分人员经费879.06万元,公用经费72.25万元;项目支出合计为18576.8万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为4.5%;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为95.5%。
5.非财政拨款收入分析。
2024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4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结转结余
(二)与预算支出相关的其他指标分析。
2024年度预算收入19528.12万元、支总计1952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951.31万元,基本支出又分人员经费879.06万元,公用经费72.25万元;项目支出合计为18576.8万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为4.5%;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为95.5%。主要变动的原因是年底棚户区征拆与赔偿资金额度较大。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打好房地产止跌回稳“组合拳”。通过放松限购限售等政策、降低首付和房贷利率、降低税费负担“三板斧”措施,不断增强更多有意向的购房者进入购房业主行列,截至11月底销售房地产面积29.91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99341万元;收购已建成的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既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回笼资金盘活项目,又解决了新青年、新市民的住房需求,截至11月底已购买存量商品房64套,盘活房地产项目1个,帮助开发商回笼资金3000万元;扩大信贷“白名单”范围和探索房票制度,通过将全部合格商品住房项目贷款纳入“白名单”管理,并积极探索征地拆迁和购房补贴纳入房票管理制度,做到“应进尽进”“应贷尽贷”,已完成投资183308万元,新开工面积21.55万平方米,在建面积302.28万平方米。
二是争当拼经济比发展的“排头兵”。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经济发展宗旨,切实在城乡建设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4年项目储备入库56个,总投资约263.6亿元,已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申报“中央预算内”项目31个,申报资金15亿元,10个项目已成功获批,到位资金23382万元;申报“长超期特别国债”25个,申报资金13亿元,5个项目已成功获批,到位资金19770万元;申报“专项债”3个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申报资金1.7亿元,目前已成功通过审批。截至截至11月底,已成功获批涉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雨污管网改造、城镇燃气改造等民生实事项目15个,向上争取到位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共计4.3亿元,坚决扛牢推动经济发展的重大责任,以超常决心超常举措超常力度完成目标任务。
三是当好建筑业高质发展“服务员”。充分落实干部联系企业制度,跟进区委区政府“周末茶叙会”,连心企业帮困解难,提振企业信心,组织辖区建筑企业与建材企业“结对子,交朋友”就“广元造”建材生产、营销拓展销路,谋划发展。组织召开建设工作会议,严密部署建设领域工作。实行“一企一策”指导和谋划,为企业提供最优服务;建立企业问题清单和督办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帮代办、跟踪办、当日办”,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竭力把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作为行业领域促投资、稳增长的支柱产业来抓,正视困难,坚定信心,拓展思路,完善举措,促进企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四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持续改善特殊困难人群住房保障。解决城镇低保、残疾、大病等特殊家庭保障性住房37套,新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360套(间),发放租赁补贴500户(次),148.9万元。联合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公共租赁住房清理整治工作,共排查6432套,清退不符合条件的承租户145户。
五是分类施策开展问题楼盘化解。龙潭鲲鹏上林苑项目。已于9月底通过竣工验收,184套保交楼实现全部交房,目前正在对前期施工单位遗留的质量缺陷开展修复。宝圣国际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全面完工,正在实施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施工,本月底启动交房工作。紫云府项目。已于2024年春节前实现全部交房,于12月5日完成消防工程验收工作、本月内完成整个项目综合验收;下一步加快不动产证办理工作,计划2025年1月开展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启动《不动产登记证》办理工作。万融盛世二期项目。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股东纠纷等多种原因造成停工,目前我局正积极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加快推动万融盛世(二期)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稳妥推动二期项目建设,依法依规化解拖欠民工工资及相关建设遗留问题。义乌国际小商品城项目。该项目因历史原因较为复杂,且三角债务较多,利州区接手后做了大量的工作,进展仍不理想,目前我局正积极积极报请市区两级相关部门,督促项目业主筹措资金,加快不动产权证的办理,稳妥推动一期商铺招商引资,依法依规化解相关遗留问题。
六是加强六类人员农村危房改造。扎实推进危房改造工作,全年共纳入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农户56户,下达省级补助资金80.6万元,截至11月底已全部完工;同时,六类对象动态监测信息全面覆盖,全年共录入信息7904户,持续强化动态监测和跟踪服务。切实筑牢农村住房安全底线。
附件2
广 元 市 利 州 区 财 政 局
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通知》(川财综〔2020〕29号)要求,我区对照考核内容,客观且真实地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绩效目标
2024年,广元市下达我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新筹集保障性住房360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00户,改造老旧小区172个,无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项目自评情况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
根据“租赁住房保障绩效评价指标表”内容,逐项对照我区的实际工作,按照省财政厅和省住建厅的统一考核计算方法和打分口径,我区自评分为97分(详见附件1)。总体绩效自评为优。
1.资金管理情况方面(自评得分20分)
(1)资金筹集(自评得分5分)。2024年,我区到位上级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1092.1万元,区财政安排资金 万元用于已投用项目保、新(改)建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实施的支出。
(2)资金分配(自评得分4分)。根据《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我区在收到上级资金文件后,均及时下达。
(3)预算执行(自评得分11分)。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确保荣山初级中学、三堆镇场镇410套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因项目前期准备时间较长,项目正式启动时间较晚,年度预算执行未达到90%。
2.项目管理方面(自评得分14分)
(1)项目库储备(自评得分5分)。根据广元市“十四五”期间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要求,我区制定了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规划,建立租赁住房项目储备库,通过新建、改建等方式加快保障租赁住房筹集,并对入库项目建立档案、根据项目成熟度分批次纳入年度计划实施。
(2)项目执行监控(自评得分5分)。建立了项目建设监督机制,对项目进展定期开展调度。
(3)绩效管理(自评得分4分)。编制了绩效目标、及时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已按时报送绩效评价报告。
3.产出效益(自评得分63分)
(1)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完成率(自评得分10分)。2024年,我区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任务为360套,实际完成360套,完成率100%。
(2)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发展目标(自评得分10分)。我区无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3)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自评得分6分)。我区无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4)资金使用效果(自评得分7分)。我区不存在违纪违规情况,在审计、财会监督中未发现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扩大支出范围等违规违纪行为,无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等行为。
(5)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自评得分5分)。我区无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6)工程质量(自评得分8分)。切实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对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建设,落实项目各方责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规划、施工等许可文件。严格执行施工公示牌制度和永久性标牌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7)进度管理(自评得分5分)。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合理工期竣工。在审计、督查检查等工作中未发现项目逾期情况。
(8)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销售管理(自评得分4分)。我区无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9)经验推广(自评得分0分)。未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评表扬。相关经验做法未在中央级新闻媒体上报道。
(10)服务对象满意度(自评得分5分)。通过实物配租和发放租赁补贴等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应保尽保,让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低保家庭能够住有所居,住房困难家庭数量不断下降,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创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巨大贡献。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二)老旧小区改造
根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表”内容,逐项对照我区的实际工作,按照省财政厅和省住建厅的统一考核计算方法和打分口径,我区自评分为97.5分(详见附件2)。总体绩效自评为优。
1.资金管理方面(自评得分24.5分)
(1)资金筹集(自评得分8.5分)。 2024年,市场化运作实施的小区改造90个,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52.3%;到位企业、产权单位、专业经营单位等社会力量及居民出资2140.4万元,投资占比20.27%;中省财政补助资金8797.6万元;地方财政资金12627万元;据实进行了老旧小区改造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居民参与出资改造小区53个,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30.8%。
(2)资金分配(自评得分4分)。我区严格执行《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规范,并我在收到上级资金下达文件后,均及时分配下达给项目单位。
(3)预算执行(自评得分12分)。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做到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落实到位,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了嘉陵、东坝、南河、上西等4个街道和宝轮、三堆、荣山等3个镇共172个老旧区改造项目建设任务按计划顺利推进。在资金拨付时,严格逐级审核,按照合同支付资金(资金直达参建单位),没有违规拨付资金行为。
2.项目管理(自评得分14分)
(1)项目储备库(自评得分3分)。根据广元市“十四五”期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我区建立了项目储备库,计划改造老旧小区712个。对入库项目建立档案、根据项目成熟度进行排序并纳入年度计划,2025年计划纳入老旧小区改造85个,涉及改造7924户、282栋楼、98.42万平方米,已在《四川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录入并通过省级审核。
(2)项目执行监控(自评得分5分)。建立了项目建设监督机制,定期调度项目进展,通报项目建设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在项目完工后由项目所在的街道组织社区、小区业委会及项目“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及时开展竣工验收。
(3)统筹协调机制(自评得分2分)。建立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理,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为双组长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改造前,积极主动组织水电气信等单位,召开会商会,将水电气信改造纳入小区改造方案,解决居民基本保障、消除安全隐患。
(4)绩效管理(自评得分4分)。严格执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按时报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完整。
3.产出效益(自评得分59分)
(1)改造计划完成率(自评得分10分)。2024年,我区实施老旧小区改造172个,已竣工130个,剩余42个项目正在施工,预计2024年6月底完工。所有实施项目均按时序推进。
(2)居民参与(自评得分5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走访入户、微信小程序、调查问卷等“线上+线下”方式,广泛征求民意,确定改造内容以及改造后小区管理服务模式等,并将有关事项进行公示,提高居民协商议事积极主动性。成立党组织小区130个,占比75.5%;成立业委会小区104个,占比60.4%;改造方案表决小区172个,占比100%;引导居民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手段,对改造中共同决定事项进行表决,提高居民协商议事效率小区156个,占比90.6%。
(3)资金使用效果(自评得分7分)。在项目资金使用上,我区严格按照《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无资金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也无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等。2024年度计划改造项目在当年内全部实现开工建设,无闲置沉定资金。
(4)改造内容(自评得分8分)。确立基础类改造内容为必改项,并根据筹措的资金选择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实施改造。在小区改造工作中,扎实推进“楼道革命、环境革命、管理革命”,不断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提高居民居住环境和品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老旧管线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小区内建筑物本体公共部位维修、以及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适老化改造、适儿化改造等方面相关设施短板均纳入改造方案的小区163个,占比94%;将停车、加装电梯、体育健身、充电、安防、照明、智能信包箱及快件箱等完善类设施短板的小区,均有相关内容纳入改造方案的小区165个,占比95.9%;将养老、托育、助餐等提升类设施短板的小区等有相关设施短板纳入改造方案,拟在片区层面统筹实施的小区数量127个,占比73.8%;与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连片实施改造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数量113个,占比65.6%。
(5)进度管理(自评得分10分)。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中,按照建设计划,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工。2024年度新开工项目(小区)172个,其中已竣工项目(小区)130个,完工率75.5%,正在施工项目(小区)42个,计划在2025年6月底前完工。
(6)工程质量安全(自评得分6分)。进一步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对改造项目按照法定程序报批改造,落实项目各方责任,严格执行施工公示牌制度和永久性标牌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程序合法,质量安全监管到位。目前,没有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或经查实存在工程质量问题。
(7)长效管理机制(自评得分3分)。将改后水电气信等专业设施设备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的小区163个,占比94.7%;建立健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的小区54个,占比31.4%。
(8)完善配套政策制度(自评得分2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我们坚持问需于民、间计于民,实行“菜单式”定制改造,在“基础+完善+提升”的总要求上,一是加大联审联批协调力度,有效缩短前期办理时间,为提速改造争取时间;二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简化流程,规范组织实施;三是坚持多方联动,区级相关业务部门、镇(街道)、社区、水电气信专营单位、业主委员会、小区居民、国有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有效促进了改造提速。
(9)完成改造小区居民满意度(自评得分8分)。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政策规定,开展居民满意度问卷调查,改适后的小区居民满意度达91.6%以上。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成效
(一)保障成果凸显。近年来,中心城区累计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804套,实施老旧小区改造637个、59521户,受益群众超过18万人。通过多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我区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同时也拉动了经济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助推经济发展。在切实改造民生的前提下,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支撑点和经济新常态下激发潜在需求的新增长点,推动利州区经济向上向好发展。
(三)积极争取金融支持。在省、市财政和住建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紧紧抓住国家对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支持机遇,积极争取金融信贷政策支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切实破解老旧小区改造筹措难题。
四、综合评价及结论
2024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指引下,通过全区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申请、审核、房源计划建设和竣工、分配管理及复核退出均按政策规定和相关流程进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良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分配管理工作成绩较为突出。2024年我区2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住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得分分别为98、97.5分。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力度优政策。制定优化政策,同步推进海绵小区的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努力提升老旧小区改造质效,坚持公共租赁住房“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保障方式,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覆盖范围和质量,确保更多家庭受益。
(二)加强监管出成绩。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做到“保障有据、退出有序”,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完善保障体系。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
(三)贴近民意重保障。加大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力度,结合完善社区建设,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进度。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审查清退活动,力争通过实物配租的形式解决100户以上特困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