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详情
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9-29   来源: 龙潭乡   信息类型: 2024年决算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2024年度

目录


公开时间:2025年9月29日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全面依法正确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权,落实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属地事项责任清单和赋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八)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龙潭乡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根据单位职责分工,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财政所;4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体育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760.3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6.26万元,增长7.2%。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1760.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6.55万元,占99.78%;其他收入3.8万元(财政代管资金),占0.22%。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176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9.75万元,占75.54%;项目支出430.6万元,占24.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56.5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2.46万元,增长6.97%。主要变动原因增加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6.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18%。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48万元,增加0.8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6.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8.13万元,占28.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万元,占0.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81万元,占8.63%;卫生健康支出28.34万元,占1.96%;农林水支出764.84万元,占52.8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3.03万元,占3.67%;住房保障支出62.22万元,占4.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46.5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为408.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行政运行364.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费5.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决算为5.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124.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 卫生健康支出决算为28.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8.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 农林水农林水支出:支出决算数为764.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支出368.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支出-林业草原防灾减灾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8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3.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53.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 住房保障: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数为62.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2.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9.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2.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奖励金支出等。

公用经费267.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30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0.8万元,下降7.2%。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96万元,占57.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4万元,占42.14%。具体情况如下: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6万元。主要用于旅游路线利阆蜀道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利州红梨产业园扩能改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及其他日常性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小于2023年决算数。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减少,接待量减少。

4.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3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868人次,共计支出4.3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集体经济发展12批次,153人次;重点项目拆迁9批次,118人次;道路、水利等项目验收、审计6批次,63人次;其他日常共检查24批次534人次。

5.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9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3.95万元,比2023年减少48.87万元,下降13.8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人大代表及主席团活动经费、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运行维护经费,2023年两新党组织指导员工作经费,2024年两新党组织指导员工作经费,临聘人员经费项目,伙食团补助项目,基层武装经费项目,80岁以上老党员生活补助项目,安全监管及道路安全工作经费项目,依法治区专项经费,大调解(网格)及维稳工作经费,森林防火专项经费项目,场镇基础设施管理和环卫车辆运维经费项目,西部志愿者经费项目,文化馆(站)免费开放项目,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目,龙潭乡化债资金项目,国资金融局农房重建贷款清收工作经费项目,2024年全区精准扶贫档案整理及数字化补助经费项目,2023年下半年流出耕地整改和恢复补充任务经费,2024年鲲鹏上林苑征地转非费用项目,人员类政策性支出等2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组织对人大代表及主席团活动经费、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运行维护经费,评估总得分94分、评估等级优;2023年两新党组织指导员工作经费项目,评估总得分96分、评估等级优;2024年两新党组织指导工作经费,评估总得分96分、评估等级优;80岁以上老党员生活补助项目,评估总得分98分、评估等级优;安全监管及道路安全工作经费项目,评估总得分95分、评估等级优;区级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工作经费,评估总得分98分,评估等级优;文化馆(站)免费开放项目,评估总得分88分、评估等级优。伙食团补助项目,评估总得分93分、评估等级优;基层武装经费项目,评估总得分96分、评估等级优;森林防火专项经费项目,评估总得分93分、评估等级优;依法治区专项经费,评估总得分95分、评估等级优;场镇基础设施管理和环卫车辆运维经费项目,评估总得分94分、评估等级优;西部志愿者经费项目,评估总得分95分、评估等级优;大调解(网格)及维稳工作经费,评估总得分91分、评估等级优;临聘人员,评估总得分97分、评估等级优;化债资金项目,评估总得分99分、评估等级优;国资金融局农房重建贷款清收工作经费,评估总得分98分、评估等级优;全区精准扶贫档案整理及数字化补助经费,评估总得分98分、评估等级优;2023年度下半年流出耕地整改和恢复补充工作资金项目,评估总得分100分、评估等级优;2024年鲲鹏上林苑征地转非费用,评估总得分99分、评估等级优;人员类政策性支出,评估总得分100分、评估等级优。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费;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所发生的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6.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支出: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支出。

(2)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支出:反映用于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火等方面的支出。

(4)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反映用于农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龙潭乡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根据单位职责分工,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财政所;4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体育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二)机构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全面依法正确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权,落实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属地事项责任清单和赋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8.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2024年年底龙潭乡实际在职职工56人,其中公务员20人,事业人员34人(含专职副书记5人),行政工人2人。退休人员11人,遗嘱人员3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2024年度总收入1760.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6.57万元,占总收入的82.1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9.98万元,占总收入的17.61%。单位资金(财政管理)收入3.80万元,占总收入的0.21%。

(二)支出情况。2024年度总支出1760.35万元(基本支出1329.75万元,项目支出430.6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812.11万元,占总支出的46%;商品和服务支出329.94万元,占总支出1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5.29万元,占总支出14%;资本性支出363.01万元,占总支出的21%。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为0元。

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人大代表及主席团活动经费、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运行维护经费履职效果:解决代表提出的三起议案。得分3分;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经费履职效果:保障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日常工作正常推进,保障开展扶贫工作补助,保证扶贫工作顺利推进,得分3分;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履职效果: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乡上下形成强烈的森林防火意识。得分3分;伙食团补助经费履职效果:杜绝浪费,厉行节约,持续发展,得分3分;临聘人员履职效果:美化政府的服务环境,带动环境美化,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得分3分;

2.预算管理。2024年单位共下达项目预算指标427万元,截至202412月31日,单位预算执行金额为42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支出控制:2024年特定目标类经费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执行进度:20246月部门整体预算支出金额为265.2万元、占2024年全年支出总额60%;20249月部门整体预算支出金额为136.64万元、占2024年全年支出总额32%;202411月部门整体预算支出金额为25.16万元、占2024年全年支出总额8%。202412月31日,部门预算资金结余金额为0万元。

3.财务管理。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对单位绩效运行实施了监控,未发现问题。

4.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各级有关资产管理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了《龙潭乡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支出采购程序,做好资产采购、调拨、划转、移交、变更、核销、报废、清理等具体工作,未出现资产闲置、浪费、占用等不良现象。及时对资产变动进行财务核算,按时计提折旧。建立资产管理台账,认真做好资产全过程管理工作,及时对资产进行编号登记,人员变动时及时进行资产移交工作,同时做好台账的变更工作。按时做好资产系统各项工作,资产填报、变更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做到账实一致,账表一致。

5.采购管理。2024年度我单位无采购计划。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1)目标制定2024年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广元市利州区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和要求,结合当年单位工作重点将部门整体目标分解为3个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绩效目标编制要素齐全,目标值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能够细化量化。

2)目标实现2024年单位部门人员类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值为1062.00万元,实际完成数量指标值为1062.00万元,完成数量指标值占预期数量指标值100%。

3)支出控制:2024年人员类经费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4)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对单位绩效运行实施了监控,未发现问题。

5)执行进度:20246月部门人员类预算支出金额为522.3万元、占2024年全年支出总额49.2%;20249月部门人员类支出金额为267.5万元、占2024年全年支出总额25.2%;202411月部门人员类支出金额为272.2万元、占2024年全年支出总额25.6%。

6)资金结余率:202412月31日,部门预算资金结余金额为0万元。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1)目标制定2024年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广元市利州区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和要求,结合当年单位工作重点将部门整体目标分解为2个二级指标、2个三级指标,绩效目标编制要素齐全,目标值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能够细化量化。

2)目标实现2024年单位部门运转类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值为267.58万元,实际完成数量指标值为267.58万元,完成数量指标值占预期数量指标值100%。

3)支出控制:2024年运转类经费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4)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对单位绩效运行实施了监控,未发现问题。

5)执行进度:20246月部门运转类预算支出金额为113.2万元、占2024年全年支出总额42.3%;20249月部门人员类支出金额为77.2万元、占2024年全年支出总额28.9%;202411月部门运转类支出金额为77.18万元、占2024年全年支出总额28.8%。

6)资金结余率:202412月31日,部门预算资金结余金额为0万元。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1)目标制定2024年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广元市利州区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和要求,结合当年单位工作重点将部门整体目标分解为13个二级指标、54个三级指标,绩效目标编制要素齐全,目标值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能够细化量化。

2)目标实现2024年单位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值为427.00万元,实际完成数量指标值为427.00万元,完成数量指标值占预期数量指标值100%,不存在偏差。

3)支出控制:2024年特定目标类经费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4)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对单位绩效运行实施了监控,未发现问题。

(3)执行进度:20246月部门整体预算支出金额为265.2万元、占2024年全年支出总额60%;20249月部门整体预算支出金额为136.64万元、占2024年全年支出总额32%;202411月部门整体预算支出金额为25.16万元、占2024年全年支出总额8%。

6)预算完成情况:2024年单位共下达预算指标427.00万元,截至202412月31日,单位预算执行金额为427.00元,预算执行率100%。

7)资金结余率:202412月31日,部门预算资金结余金额为0万元。

区级部门应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常年项目、阶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梳理阐述,实现部门预算项目自评全覆盖。若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的,应对完成情况进行梳理阐述,实现重点领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同步推进、整体提升。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单位认真贯彻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精神,严格预算绩效管理,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将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绩效自评情况纳入内部考核体系。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经过认真对照《2024年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各项指标都较好达到了相关要求,自评分为95分。自评结果为“达标”。

(二)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资金支付未按时间节点兑付。

2.部分绩效指标未细化量化。

3.指标权重分配不合理。

(三)改进建议。今后的工作中,一是严把项目的各个环节,资金支付按照项目进度支付,杜绝年底支付不及时的现象,二是绩效目标编制的过程中进一步细化各项指标,合理分配权重。


附件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文化馆(站)免费开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绩效自评工作安排,现将龙潭乡文化馆(站)免费开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文化馆(站)免费开放项目是由文化旅游体育中心具体负责实施,主要用于辖区村(社区)文化室和图书室购买图书、报刊、杂志及图书室水电,日常维修维护及举办文化活动等费用

2.项目根据广利财教下〔2024〕15-1号(0.4万元),广利财教下〔2024〕15-2号(0.5万元),广利财教下〔2024〕8-1号(3.6万元)的转移性专项项目资金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村(社区)图书室是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基地,能有效利用书刊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政策法规,是传播信息科学知识的主阵地,既可以丰富居民精神活动,还可以加快基层致富步伐,也是提高居民整体素质和继续教育的重要课堂,是基层文化娱乐的重要场所。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该项目市以上财政转移性支出共计投入4.5万元,龙潭乡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流程。项目财政资金指标下达至单位后,单位按预算指标支付对应费用。项目资金支付专户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和区财政国库集中拨付,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及时、规范。根据量入为出,突出重点、注重绩效、专款专用原则,考虑各类费用因素所占比重与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相结合的分配方式。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共设置绩效目标7个,其中产出指标共3个,效益指标2个,满意度指标1个,成本指标1个。具体如下:

产出指标:确保每个文化图书室能提供群众大部分的生活、阅读、技能所需,确保每次活动丰富多彩。有很好的娱乐性。

效益指标:能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精神文明需要,能促进群众致富步伐,提升整体素质。

满意度指标:群众对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开展满意度高,对活动开展满意度高。

成本指标:将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数之内。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自评,全面评估龙潭乡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执行效果,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提升基层文化服务质量,为优化后续预算安排提供数据支持,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均衡覆盖和可持续发展。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预设问题

资金分配是否精准匹配各社区需求?图书购置、维护费用是否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文化活动开展频次与居民参与度是否达标?设施开放时间与服务质量是否符合预期?

2.评价重点

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经济性;绩效目标完成度(如新购图书数量、设施维护达标率);群众满意度及社会效益实现情况。

(三)评价选点。

1.抽样点位

曙光村文化图书室,界牌村文化图书室,红心村文化图书室,柏佛村文化图书室共计覆盖专项资金分配额度50%以上。

2.选点依据

覆盖高、中、低人口密度的社区;反映资金分配的区域均衡性。

(四)评价方法。

该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

(五)评价组织。

1.人员构成

组长:龙潭乡财政所负责人;

组员:文化旅游体育中心负责人、村代表(4人)。

2.职责分工

财政所:审核资金使用合规性;文化室:评估文化活动成效。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18分/得分18)

决策程序符合《广利财教下(2024)15-1号》文件要求,资金投向聚焦基层文化服务,无交叉重复项目。

2.项目管理(18分/得分18)

制度健全,项目绩效监管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有力有效。

3.项目实施(9分/得分9)

资金拨付率100%,无截留挪用现象。

4.项目结果(9分/得分7)

完成13个图书室开放目标,但新书配发未能完成指标(扣2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区域均衡性(10分/得分8)

2.对象精准性(10分/得分9)

资金100%用于居民文化服务,无偏离用途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图书室日均开放时长(12/得分12)

所有点位均达8小时/天,超额完成目标。

2.文化活动月均频次(4/得分3)

平均每季度1场,未达到4场目标(扣2分)。

四、评价结论

综合得分:92分,评估等级为“优”。项目有效保障了13个社区文化设施的免费开放,年度开展文化活动2场,惠及居民620余人次。群众满意度达95%,基层文化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但偏远村社资源覆盖和活动频次仍需加强。

五、存在主要问题

活动参与度待提升:部分活动宣传不足,年轻群体参与率低。

六、改进建议

结合居民需求增设“亲子阅读周”等特色活动,吸引年轻群体。

二、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项目专项预算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2024年汛期,庙坪村四组魏家院子地灾点组道及三七路与村委会交叉路口2024年7月以来的连续强降雨影响,导致地质灾害,引起路基严重下沉,路面悬空,造成车辆行人无法通行,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需要及时抢修。本项目旨在通过应急恢复资金10万元,对道路路面硬化恢复、三七路与村委会交叉路口混凝土堡坎建设,以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实施目的:解决庙坪村600余人和通往利州区的车辆安全工程。稳定生产生活秩序,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2.支持方向: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工程抢修(路面硬化恢复、堡坎建设)、道路疏通及设施恢复,确保资金精准投向灾后重建关键环节。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预算安排:项目总资金1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由龙潭乡统筹管理。

2.分配管理:严格执行《广利财投下〔2024〕19号》资金管理办法,采用“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分配方式,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设定以下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应急恢复180米道路,恢复50立方米堡坎,完成时间≤6个月。

质量指标:工程验收合格率≥95%。

时效指标:2024年12月份前完成恢复工作。≤12月。

满意度指标:保障村民生产生活正常通行,满意度≥95%。

经济成本指标:严格执行项目投入资金10万元,≤10万元。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自评检验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实施效果及目标达成度,为后续预算优化和灾后管理提供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预设问题:资金拨付时效性、工程质量合规性、群众满意度偏差。

2.评价重点:资金分配合理性、工程进度、目标完成率及社会效益。

(三)评价选点。

选取决定实施四组魏家院子组道路面硬化恢复、三七路与村委会交叉路口混凝土堡坎建设。共1处进行实地踏勘(附表2)。

(三)评价方法。

采用“案卷研究法”核查资金台账,通过“实地勘察法”评估工程质量。

(四)评价组织。

成立专项评价组(5人),分工如下:

组长:统筹协调及报告审核;

财政所:资金使用合规性核查;

应急办:实地验收工程质量;

党政办:群众满意度调查。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18分/18分)

决策程序符合政策要求,资金投向精准聚焦灾后重建,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18分/18分)

资金分配流程规范。

3.项目实施(9分/8分)

资金拨付率90%,扣1分,得分8分。

4.项目结果(9分/9分)

目标完成率100%,工程质量达标,得分9分。

(三)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工程进度:按计划完成抢通任务,资金拨付与工程进度匹配,得10分。

2.项目验收:验收及时合格,得10分。

3.功能实现:修复后道路通行能力恢复至灾前水平,得分10分。

4.后续管护:未建立后续管理维护制度机制,未实现有效维护。扣2分,得9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群众参与度:未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公示项目进展,得分5分。

四、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得分97分,项目总体实施效果良好,资金使用合规,目标完成率100%,道路恢复及时保障了村民安全出行。

五、存在主要问题

1.资金审批时效性不足:部分资金拨付因审批环节延迟,影响工程初期进度。

2.配套管理机制不完善:灾后重建后续管护责任未明确,存在设施维护盲区。

3.信息公示透明度待提升:部分村民对资金分配细节了解不足,影响满意度。

六、改进建议

1.优化审批流程:压缩资金拨付周期,确保应急项目快速启动。

2.健全管护机制:与村委会签订管护协议,明确设施维护责任。

3.加强信息公开:通过村务公开栏、微信群等多渠道公示资金使用明细,提升群众知情权。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2398127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