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责任体系,筑牢监管防线。严格落实镇、村两级河长组织架构,明确11名镇级河长和15名村级河长分段包干责任,镇级河段长每人每月河道巡查不少于1次,村级河段长每人每月河道巡查不少于4次。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常态化巡河1000余人次,确保河湖管理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二)实施综合整治,提升河道面貌。聚焦“清四乱”专项行动,组织机械、人力集中开展河道清淤疏浚与岸线整治。划定35公里河道清理整治区域,清理各类垃圾杂物40余吨,查处涉水违规违法行为12起。督促821公司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升级,加强2座污水处理站运维,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三)推动共建共管,构建长效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河道保洁、文明劝导等活动20余场,参与群众超过500人次。通过设立公示牌、召开院坝会等方式公开河长信息与治理成果,群众对河湖治理的满意度与参与度有效提升,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