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防控体系。成立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乡-村-网格”三级保护责任体系,明确112名村级护林员及网格员巡查管护职责,实现辖区山林、水域、农田生态区域全覆盖。建立非法猎捕、贩卖等违法行为举报机制,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常态化巡查180余次,排查整治非法猎套、毒饵等隐患42处,整改率达100%。
(二)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白朝发布”推送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物种科普知识60余条,制作趣味宣传短视频8个,累计播放量超2000次;在学校、集市等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宣传展板15块,开展“保护野生动物进乡村”主题活动12场,发放宣传手册1200余份、张贴海报400余张。
(三)聚焦协同联动。联合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林业站等部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8次,查处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案件3起,救助画眉、灰背隼等野生动物10余只。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点5个,定期开展种群数量调查,记录到野猪、猕猴等重点保护动物活动痕迹20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