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水土保持空间管控,落实差别化保护治理措施,防止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的开垦活动产生水土流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划定了广元市利州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开垦坡度以上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
二、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为44786.33hm2,土地利用类型为林地,分布在广元市利州区的白朝乡、宝轮镇、大石镇、河西街道、嘉陵街道、金洞乡、龙潭乡、盘龙镇、荣山镇、三堆镇、上西街道(详细情况见附件)。
三、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
四、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五、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止开垦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六、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广元市利州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登记表
3.广元市利州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斑分布图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