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关于办理《安全坝城市综合体--生态修复工程(滨水绿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23 来源:
区自然资源分局 信息类型:
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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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划许可机关应当自作出规划许可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许可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之规定,现将《安全坝城市综合体--生态修复工程(滨水绿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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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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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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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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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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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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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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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坝城市综合体--生态修复工程(滨水绿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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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三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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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袁家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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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333.55平方米(约50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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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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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字第 5108022025YG00485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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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