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中国知青集团广元市工作委员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第三条及第十五条等相关规定,本机关责令“中国知青集团广元市工作委员会”解散并做好善后工作。
特此公告
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