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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三——提升消费品质 共筑放心环境(2026年“3·15”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 2026-03-10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类型: 食品药品监管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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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消费领域突出风险,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市利州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聚焦当下消费热点难点问题,特发布以下消费警示:

、谨慎预付卡消费,防范“充值易、退费难”陷阱

预付卡消费广泛存在于健身、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行业,部分商家以“充值优惠”“多充多送”为诱饵,诱导消费者大额充值后,出现服务缩水、擅自涨价、限制使用,甚至关门停业等问题,让消费者充值的钱“打了水漂”。

消费警示:理性看待充值优惠,量力而行,优先选择小额充值,避免一次性投入大额资金;充值前核实商家经营资质和口碑,优先选择有固定办公场所的正规商家;仔细阅读预付卡协议,坚决拒绝“概不退款”“最终解释权归商家”等霸王条款;充值后索要正规发票,留存消费凭证,发生纠纷及时维权。

、警惕装饰装修陷阱,远离“卷款跑路”隐患

春季是装饰装修旺季,部分不法商家借“低价套餐”“免费设计”“先装后付”等噱头吸引消费者,实则暗藏猫腻:收取大额预付款后拖延工期、偷工减料,甚至直接关门失联,导致消费者新房变“糟心房”,财产遭受损失。

消费警示:选择装修企业时,务必核实其装修资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用状况,避开“三无”商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材料品牌、型号、工期、验收标准及违约责任,拒绝口头承诺;按施工进度分阶段付款,留存好合同、转账记录、材料清单等全部凭证,遇纠纷立即向住建行业主管部门、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投诉。

三、严守春季食品安全,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春季气温回升、湿度加大,各类食品易滋生细菌、霉菌,食品安全风险显著上升,尤其是时令生鲜、散装食品、凉拌菜等,以及农村集体聚餐、小型宴席等场景,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消费警示:采购食品时,选择证照齐全的商超、农贸市场,不购买来源不明、无标签、过期变质、感官异常的“三无”食品;关注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分开加工,烧熟煮透后再食用;慎食野菜,不随意采摘、食用不明品种;农村集体聚餐需提前报备,选择有资质的厨师和场地,做好食品留样;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停止食用,保留样品和包装,及时投诉举报。

四、警惕其他高频消费陷阱,筑牢消费防护线

除上述热点问题外,还需要警惕以下两类常见消费陷阱:一是网络购物陷阱,选择正规平台和商家,不私下转账,警惕低价假货、刷单好评等套路;二是养老保健陷阱,警惕不法商家夸大保健品、医疗器械功效,以“治病养生”“保本高收益”为噱头欺骗老年消费者,理性购买此类产品,不盲目跟风。

五、依法维权,守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若发现商家违法违规经营,或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通过以下渠道投诉举报:

1.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热线,如实反映相关情况;

2.通过全国12315平台、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在线提交投诉信息,上传相关凭证;

3.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前往当地市场监管所、消委会等部门现场反映诉求。

消费无小事,维权靠大家。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市利州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将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持续加大消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营造安全、放心、有序的消费环境。也希望广大消费者增强消费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共同推动消费品质提升,共筑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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