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激发办学活力。按照“城乡结合、以强带弱”原则,联合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印发《学区制治理和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划分5个学区,组建11个教育集团、3个学校联盟,推行“紧密型”“联盟型”及“七共”等多元管理模式,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公平优质。
(二)完善评价考核。制定集团化办学考核方案,常态化开展教学视导,推动责任共担、资源共享、发展共进。实行捆绑考核机制,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激励资金,对成效显著的集团予以奖励,加快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深化交流合作。深化与清华大学“院地”共建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以智力赋能地方发展。加强校际融合,推进教学管理、课程设计、评价体系等深度合作。7所学校与海外华文学校结对,20余所学校每年与重庆、浙江椒江、临平及北京等地师生交流互动5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