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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4234/2020-044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0-03-30
发布时间 2020-03-30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其他
有 效 性 有效
利州区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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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疫情期间利州区退休人员生活有保障,区社保局坚持按时、按量足额发放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 (1)针对新增退休人员,因原始资料提供不齐或无当年到龄计算标准等原因导致暂无法准确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一律实行接件办理,先行按月预发养老金待遇,待疫情解除后及时补齐相关手续,再行办理养老金重新核定并补发或抵扣养老金。截至目前,已办理新增退休79人,月发放基本养老金11.27万元,其中办理当年到龄退休人员2人,月发放基本养老共计 2173.23元。(2)对未及时办理认证的,暂不停发相关待遇,于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确保各项养老待遇支付按时足额发放到位。2020年2月以来,我区发放基本养老金59213人次,发放金额9173.76万元;病残津贴16人,发放金额2.22万元;死亡待遇34人,发放金额138.47万元;一次性待遇核定6人,发放金额6.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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