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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34879843/2025-029 发布机构 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5-09-01
发布时间 2025-09-01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其他
有 效 性 有效
广元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第一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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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广元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类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日至9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广元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联系电话:0839-3316308;邮寄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广元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1日


附件

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时强调,要在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上持续发力,把生态文明建设这篇大文章做好,但广元市认识有待提升,行动还有差距,在生态文明建设上持续用力不够,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仍然不足。

整改责任单位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党委和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整改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整改措施

1.各级党委、政府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2.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切实强化底线约束。强化考核考评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3.强化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每年由市四班子分管联系领导带队,对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层层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4.扎实推进美丽广元建设,出台《美丽广元建设规划(2024—2035年)》,积极推进苍溪县美丽四川先行县建设,推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级生态县。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坚持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4年以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专题学习800余次。已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题教学20余期、培训2千余人,翠云廊被纳入四川省首批学习践行党的创新理论现场教学点,切实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经排查,我市无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项目。

2.已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制定2024年度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评指标和细则并完成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已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目前未发现影响2024年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优情形。

3.印发《广元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领导挂联责任清单》,市级有关部门联合组建工作组于2024年7月、2025年5月对各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4.出台了《美丽广元建设规划(2024—2035年)》,苍溪县已被列入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县,持续推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级生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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