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工作,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利州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利州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5日--2025年12月4日
二、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若有关单位或个人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在2025年12月5日前将意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直接提交至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联系单位: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214号
联系电话:0839-2302207
电子邮箱:512636112@qq.com
附件:《利州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