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府函〔2025〕150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实施利州区荣山镇、三堆镇镇区
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及龙潭乡、
白朝乡月坝片区指导价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79号)及《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2024〕—648)等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利州区荣山镇、三堆镇镇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及龙潭乡、白朝乡月坝片区指导价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适用范围以所附图件标示为准。
二、今后,区委、区政府将结合城乡发展实际,适时对全区乡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进行更新和调整。
三、本次更新成果由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负责解释。
四、本成果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8月30日印发的《关于公布实施宝轮镇等6乡镇基准地价的通知》(广利府函〔2019〕121号)同时废止。
附件:1.利州区荣山镇、三堆镇镇区基准地价价格表
2.利州区荣山镇、三堆镇土地级别范围分布表
3.利州区荣山镇、三堆镇镇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4.利州区荣山镇、三堆镇镇区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5.利州区龙潭乡、白朝乡月坝片区指导价价格表
6.利州区龙潭乡、白朝乡月坝片区指导价范围图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