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府办函〔2017〕43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
 
 
广元市利州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配合,及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主要任务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组织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决策、任务和部署,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联动协调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指导、协调各地、各单位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质监分局、区监察局、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城乡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区旅游局、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分局、区总工会和国网广元供电客服中心等18个单位组成,各乡镇(街道)列席会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质监分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兼任,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区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并确定1名联络员,由相关股室负责人担任。因工作变动发生人员调整的,由所在成员单位及时告知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或办公室会议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原则开展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需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也可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成员单位提出或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会议议题一般由召集单位提出,成员单位也可会前向召集单位提出,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区政府分管特种设备安全副区长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应准时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需提前通知联席会议办公室,并另派代表参加。 
联席会议或办公室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对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召集单位报市政府决定。 
四、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行业、管安全”的“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加强本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列入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各成员单位的基本职责: 
(一)区质监分局: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召集工作,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对全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部署开展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督理职责;协助市质监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二)区监察局:履行行政监察职责,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企业教育活动,督促、指导本系统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四)区教育局: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教育活动,督促、指导本系统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五)区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所需经费保障。 
(六)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指导、督促所属部门、物业公司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对电梯相关土建工程质量监督和电梯救援通道设计审查,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未设立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电梯大修、改造、更新经费筹措政策,配合做好电梯选型和配置工作;根据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本行业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七)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和建设工程领域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罐车(移动式压力容器)运输单位及相关运输人员的资质认定和运输监管。 
(八)区水务局:督促、指导水利建设工程中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九)区农业局:督促、指导农产品加工、屠宰企业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医疗救护工作。
(十一)区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危化企业做好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二)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负责做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工商登记查询;指导、督促药品、食品、餐饮企业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十三)区旅游局:督促、指导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游乐场所经营单位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十四)区商务局:督促、指导商贸企业做好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十五)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特种设备行政执法、安全检查现场治安秩序,依法对涉嫌犯罪的责任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现场警戒、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十六)区城管分局:协助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行使燃气安全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十七)区总工会:督促、指导企业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指导企业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参与有关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八)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客服中心:负责电力设施建设工程中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安全工作“三个必须”,充分发挥本部门优势和行业资源,积极参与、关注和支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要注重互通信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切实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能,促进全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广元市利州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
成  员  名  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分管领导  | 联络员  | 
1  | 区质监分局  | 王  鸿  | 罗永忠  | 
2  | 区监察局  | 宋  平  | 何  涛  | 
3  | 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 梁海波  | 蒋治国  | 
4  | 区教育局  | 陈经略  | 宫高强  | 
5  | 区财政局  | 徐  松  | 易  海  | 
6  | 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刘光辉  | 舒  刚  | 
7  | 区交通运输局  | 须清山  | 周盛清  | 
8  | 区水务局  | 杨文全  | 冯霁鹏  | 
9  | 区农业局  | 王友奎  | 刘永明  | 
10  | 区商务局  | 梁映元  | 李苏英  | 
11  | 区旅游局  | 伍兴雄  | 李定耕  | 
12  | 区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局  | 张  力  | 沈清蓉  | 
13  |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刘富道  | 苟林朝  | 
14  |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 陈玉安  | 胡  平  | 
15  | 区公安分局  | 赵海波  | 王维明  | 
16  | 区城管分局  | 何多钧  | 张光明  | 
17  | 区总工会  | 郑绍平  | 张永仰  | 
18  | 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客服中心  | 魏俊松  | 苏茂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