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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机构: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 2025-03-24 10:32 字体: [ ]

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简介

1.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2.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和管理工作。

3.承担全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活动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国有产权、特许经营权出(转)让等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国有土地、矿业权出(转)让提供交易服务。

4.承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平台建设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场内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资讯、鉴证等服务。

5.查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和参与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

6.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

7.负责项目交易现场监督管理工作,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接受有关咨询、投诉,并按职责分工及时处理。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重点工作

1.扎实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能力。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为核心,巩固提升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深化“五减”服务,推进交易服务事项“一网通”,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运行,进一步挖掘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效的举措,增强交易透明度、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优化交易组织、交易评审、交易监督工作流程,精减工作环节。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的公共资源交易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2.持续深化巩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要举一反三,配合各行业监督部门对本行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根据权限进行修订或废止。同时,要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创新,解决一批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形成务实管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83.02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及保险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18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0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18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02万元,占92.35%;项目支出14.00万元,占7.6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83.02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及保险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0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3.0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5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及保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19万元,占79.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6万元,占9.87%;卫生健康支出5.69万元,占3.11%;住房保障支出13.09万元,占7.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32.1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4.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7.4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6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工伤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工伤和失业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3.0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9.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2.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6.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5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183.0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152.46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6.5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4.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工伤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工伤和失业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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