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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关于赵家湾水泥配料页岩开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机构: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5-06-12 11:14 字体: [ ]

广元市高力水泥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对〈赵家湾水泥配料页岩开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审批的函》(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受理通知书编号510802-20250604-000329)收悉。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赵家湾水泥配料页岩开采项目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高桥村一组,项目区中心点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5°38′33″,北纬32°29′24″。

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年产18万吨的水泥用页岩矿山一座,建设矿区道路、表土堆放场,生产规模为18.0万t/a,矿山规模为小型矿山,开采矿种为水泥用页岩矿,矿产单一。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04hm2,建设期实际占地面积为1.20hm2生产期占地面积3.84hm2全为临时占地。项目占用土地类型为林地和其他土地,其中占用林地4.54hm2,占用其他土地0.50hm2;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为3.15万m3(含表土剥离1.39万m3),土石方回填总量3.15万m3(含绿化覆土1.39万m3),无借方,无余弃方。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94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基建期工期为2024年7月~2025年6月,共计12个月。矿山运行期为12.1年,即2025年7月至2037年7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5.04hm2

(二)同意本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确定为2025年。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七)同意方案报告书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计列标准、方式和金额,本项目征占用地面积50400平方米,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建设期按照征占用地面积1.3元/平方米计征,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65520元,生产期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按开采量(采 掘、采剥总量)每立方米0.3元计征,你公司正式生产后应当每个季度向我局申报开釆量,并按时缴纳生产期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项目建设时,若确需新增弃渣场弃渣的,可在弃渣前征得弃渣场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先行使用,同步做好防护措施,保证不产生水土流失危害,并及时向我局申请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六)定期向我局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在开工建设前一次性缴纳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

(八)本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做出重大变更的,须报我局批准。

(九)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

(十一)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公司不得作为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

(十二)本行政许可仅用于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项目建设涉及应由安全、生态环境、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内容,建设单位须按照上述部门的工作要求分别完善相关手续。

(十三)本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本许可文件仅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批复,项目建设的其他许可需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赵家湾水泥配料页岩开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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